新三板,全称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”,是2006年中国证监会为解决场外市场股权流动性和规范化问题而设立的。该平台主要服务于全国范围内具有创新性、成长性、业务模式有创新的小企业,特别是科技和创新型小企业。
新三板之所以被称为“新三板”,是因为它与旧三板(“代办股份转让系统”)有显著的区别。旧三板是由国家体改委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992年设立的,主要是为了解决原STAQ、NET系统挂牌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。而新三板则是在2006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,旨在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市场,提高场外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。
新三板之所以被冠以“新”字,是因为其相对于旧三板而言具有许多新的特点。首先,新三板的服务对象更加广泛,不仅包括原STAQ、NET系统挂牌公司,还包括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定位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较高技术含量的小型企业。其次,新三板的交易制度更加灵活,采用做市转让方式,增加了市场流动性。此外,新三板还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制度,以保障市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。
总的来说,“新三板”这个名称是为了突出其与旧三板的区别,强调其创新性、成长性和服务小企业的特点。同时,“新三板”这个名称也彰显了其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地位,为中国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融资渠道和发展空间。